《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四条对泄露组织秘密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发布日期:2025-07-02 来源:共产党员网
违规干预和插手的事项涉及范围较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重点对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公共管理活动等作出规定。
发布日期:2025-07-02 来源:共产党员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发布日期:2025-06-25 来源:共产党员网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强调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发布日期:2025-06-25 来源:共产党员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了党组织执行党纪失职的四种情形,分别是:党员被立案审查期间,擅自批准其出差、出国(境)、辞职,或者对其交流、提拔职务、晋升职级、进一步使用、奖励,或者办理退...
发布日期:2025-06-18 来源:共产党员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
发布日期:2025-06-18 来源:共产党员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
发布日期:2025-06-11 来源:共产党员网
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发布日期:2025-06-04 来源:共产党员网
“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是党章对党员提出的具体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对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本条规定涉及多个方面的公开,关系党员、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如果不按规定公...
发布日期:2025-06-04 来源:共产党员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行为,规定为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日期:2025-05-28 来源:共产党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