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生活 细数新法规
 

随着元旦假期的结束,人们开始了新一年的经济和社会活动,与此相伴的是,在2013年内,我国将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陆续开始施行。这些新法新规在健全法制建设、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将进一步提升百姓的幸福感,让人民群众在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中开展各种活动。为方便读者了解掌握这些法律文件,在此,本版编辑将其中一些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点做一简要解读:

农业法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农民和农业生产提供无偿农业技术服务

201212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作出修改,删除了“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可以提供有偿服务”的规定:将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设立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以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基地为依托,承担公共所需的关键性技术的推广和示范等公益性职责,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无偿农业技术服务。”

刑事诉讼法

“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201235,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修改涵盖七大领域,公益诉讼首次入法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还增加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

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201210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修改:将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场。”

监狱法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201210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作出修改:将第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将第十七条修改为:“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予以收监。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对其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对于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原关押监狱应当及时将罪犯在监内改造情况通报负责执行的社区矫正机构。”

精神卫生法

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

201210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并将于201351日起实施。该法第30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患者住院自愿原则”是这部法律的核心,精神卫生法规定,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病人是否患有精神障碍、是否需要住院治疗,应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严格依条件和程序作出判定,以医疗机构作出的“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为依据。若患者或其监护人对诊断结论有异议,可申请由两名以上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重新鉴定。而医生如果出于不正当的原因,对健康人作出误诊,那么一经查出将会依据相应的医疗法律法规受到处罚,严重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专家认为,这可以很大程度上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常回家看看入法,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1228日表决通过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及净化社会风气有较好的推动作用。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更多的是体现了人文的关怀,给老人们带来了福音。法律明确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须同工同酬,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实行比例控制

201212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劳务派遣须同工同酬。这是实施近5年的劳动合同法首次做出修改。此次劳动合同法修改进一步细化了同工同酬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适用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根据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为了防止滥用劳务派遣,规定对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实行比例控制,任何企业都不能随意扩大劳务派遣用工的使用范围和比例。

机动车驾驶证

申领和使用规定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扣12分 闯交通信号灯扣6

20129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公布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定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至52项。其中,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目有14个;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相关链接

2013年实行的

部分新颁布及修订后的国家法律法规

201311日起实施

农业技术推广法

人民警察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监狱法

律师法

国家赔偿法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殡葬管理条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201331日起实施

农业法

农业保险条例

201351日起实施

精神卫生法

201361日起实施

证券投资基金法

201371日起实施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劳动合同法

出境入境管理法

京郊日报记者刘百春 整理

 

来源:京郊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