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郊日报讯(记者刘菲菲 通讯员尹邦芝)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都一样,干好干坏都一样。今后,抱着这种想法,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村干部,将难以在延庆县珍珠泉乡“逍遥度日”。该乡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管理完善退出机制的意见》,在村干部任职中引入退出机制,并详细规定了适用于职务退出的10种情形,避免村干部任期内不作为、混日子。
该《意见》是珍珠泉乡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编制,通过确定村干部职责分工、严格个人考核、民主评议、结果反馈及诫勉谈话等制度,规范村干部履职管理。并在村干部任职中引入退出机制,详细例举了适用于职务退出的10种情形,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不称职票数超过总数三分之一,严重影响村民团结并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煽动、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无理上访,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6个月以上未撤案,长期在外务工、经商、办企业,导致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等情形,都将被亮“红灯”。
当村干部出现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时,乡党委主要领导、纪检书记、组织委员和包片领导将共同对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如诫勉谈话后1个月内仍未有明显改进,随即启动退出机制。
珍珠泉乡党委副书记吴玉田介绍说,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是村干部管理的基本要求。在过去的管理中,多少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出台这个《意见》是希望通过严格标准,优化激励机制,鼓励想干事、能干成事的能人上岗,淘汰不称职的村干部,真正让每个村都有大伙儿满意、带着村民奔好日子的村干部。
说到这项新规定,各村村干部纷纷表示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压力”大了,责任也大了。八亩地村村支书说:“这不光是对我们的鞭策,也方便我们更好地凝聚村里的力量,以前不管做得怎么样,从今往后,谁也不能掉以轻心,弄不好真会被摘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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