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第一场雪后,气温大幅下降,路面上不时可见未化的积雪和冻结的薄冰,城乡有市民出行时,不慎踩到这些积雪薄冰而摔倒受伤,因此将积雪所在地区的产权单位或造成路面冻冰者告上法庭。记者整理了本市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例,希望读者在寒冬出行时,要小心脚下,一旦因冰雪滑倒受伤时,知道向谁索赔、如何维权;另一方面,一定要及时清理自家门前屋后的积雪残冰,不要随意往户外泼水。针对冰雪引发的事端,法官告诉您——
门前排水冻成冰
老邻居摔伤上法庭
家住密云县某村的钱金山和王娇是老邻居,两家关系不错,两家的孩子还是同班同学。钱金山家的院子地势低,每逢下雨时,院子里的积水很难排出。钱金山为此在院门边挖了个排水道,方便将院内的积水排到街上。没想到,降雪过后,这条排水沟惹了祸。钱金山家门口就是村子的主路,被过往车辆尾气熏化的积雪顺着地势流到钱金山家的排水沟处,冻成了一个两米多长的冰坑。
一天晚上,王娇下班回家,附近灯光昏暗,王娇没有注意到这处冰坑,直接骑车轧了上去,一下子就摔在了冰面上。天黑后,村内没什么人在外走动,王娇只好抓起手边的小石头,砸向钱金山家的大门。钱金山的妻子出院查看,看到摔倒的王娇,连忙招呼钱金山和王娇的家人,把王娇送到医院。
经密云县医院诊断,王娇右胫骨髁间棘骨折,交叉韧带、半月板损伤,住院治疗。这期间,钱金山夫妇带着水果和营养品,到医院看望了王娇,之后便没再露面。
事后,王娇找钱金山提出,钱金山怠于清理门前积雪,还不断向街面排水造成结冰,导致她在钱家门前摔倒,应负担她部分医药费,被钱金山拒绝。一气之下,王娇将钱金山告上了密云县法院,要求钱金山赔偿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038元。
经法官调解,钱金山向王娇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500元,双方达成和解。
法官提醒,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的责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钱金山应该明白在冬季往门外排水,可能会导致排水沟结冰,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屋顶融雪惹事端
村民村委会都担责
老李和老邵都住在顺义区同一个村内。降雪后,老邵家房顶的积雪融化后流到了路面,冻出了一层薄冰。老李在骑车经过这里时,不慎滑倒受伤。老李伤愈后,将老邵和村委会共同告上法庭,要求双方赔偿他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1.5万元。
老邵和村委会觉得挺委屈,老李大白天骑车没有注意路面摔倒受伤,为啥要让他们来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官司从顺义区法院一直打到了市三中院。
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行人骑车通过结冰路面时应谨慎通行,对其自身安全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本案中,结合事故发生时间,老李应当能够准确认识到事故地点有结冰,其未尽到注意责任,对其摔伤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老邵也应当预测到,他家屋顶融雪会在门口低洼处结冰,却放任该结果发生;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对该村公共设施和公共区域有管护责任,应当负责村内道路平整、卫生,而村委会未尽到管理责任,导致涉案道路低洼形成积水且未及时清扫,致老李摔伤,所以,老邵和村委会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据此,三中院作出判决,邵某赔偿1000元,村委会赔偿3600元。
菜市场入口冻冰
顾客摔伤应当赔偿
赵女士在雪后去住家附近的菜市场买菜,走到菜市场入口处时,不慎踩到了路上的薄冰滑倒受伤。随后,赵女士拨打110报了警,但菜市场所属的超市认为,赵女士摔倒是她自己的责任,不同意民警的调解意见。事后,赵女士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超市赔偿她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
法院查明,超市没有在菜市场入口处设置防滑警示标志,也未采取防滑措施,故认定超市在经营活动中未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判处超市对事故承担10%的民事责任。
法官提醒,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对前往超市的社会公众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在雪天路滑时,超市应当采取设置警示标志、铺设防滑垫等方式确保公众出行的安全。
加油站设施有缺陷
市民摔倒要赔偿
一场降雪后,孙先生开车到加油站加油,随后去加油站的办公室开发票。在走出办公室下台阶时,孙先生不慎滑倒,致使右踝关节骨折,造成九级伤残。事后,孙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加油站赔偿各项损失16万余元。庭上,孙先生拿出了现场的照片提出,事发前一天,本市一直在普降中雪,可加油站却没有及时清理干净积雪,他在出加油站办公室时,踩到了台阶上冻结的积雪,才滑倒摔伤。加油站则连连喊冤称,站内的保洁人员已经清扫过雪,而且办公室门口的台阶就两级,保洁人员还将拆开的包装纸箱铺在台阶上用于防滑,并在门口张贴了“小心地滑”的警示标语。
综合孙先生和加油站出示的证据,法院认定,开票室人员进出频繁,加油站虽在雪后采取了一些防滑措施,但其将开票室安排在顶棚边缘容易被雨雪浸湿的位置,本身对于安全性是欠考虑的,故判决加油站承担20%的次要责任。
法官提醒,雪后防止滑倒的安全保障义务不仅仅体现在是否采取了雪后的防护措施上,由于管理场所固有的缺陷容易给市民造成伤害,同样属于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雪后滑倒受伤维权
哪些证据不可少
市三中院的法官提醒市民,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市民在维权时,要有固定证据的意识,所谓固定证据就是用书面或者照片、录音、摄像等方式尽可能还原案件现场的原貌。也就是说,当因为踩到积雪、薄冰摔倒受伤时,市民应当注意现场是否设置了防滑提示,是否存有积雪或者积冰,是否铺设了防滑垫、防滑毯或者报纸等,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存证。如果双方现场争执不下,市民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请警察来协调纠纷,警察问询的笔录同样属于有效证据。
京郊日报记者高珊珊 通讯员郑喆
来源:京郊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