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提高
 

    京郊日报讯(记者姜晶晶)本市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将于8月提高。624日,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本市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该意见从救助标准、救助范围、救助程序、结算方式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对本市医疗救助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并于81日起实施。

    据介绍,届时,针对特困等救助人群的门诊和住院救助比例将由60%提高到70%。门诊救助封顶线由2000元提高到4000元,住院救助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同时,重大疾病救助比例由70%提高到75%,全年救助封顶线8万元。

    除提高救助标准外,本市还加大对重大疾病的救助力度,并扩大了救助人群范围。此前本市重大疾病救助病种有9类、80多种,此次新增多药肺结核、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甲亢、唇腭裂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6类病种,救助病种扩大至15类、134种。此外,救助范围也由城乡低保人员扩大到城乡低收入人员,同时鼓励区县将因灾难性卫生支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据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有低保户9.34万户、16.09万人;其中城市低保户5.61万户、10.02万人,农村低保户3.73万户、6.07万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而低收入人员则是月人均超过650元但低于850元以下的“边缘人群”,目前经过申请并认定的约有两万人。此外,社会救助对象需要住院救治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享受押金减免服务;同时对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比例先行垫付,社会救助对象只需负担个人自付部分。医疗救助受理审批时限也将缩短,由按季度办理调整为按月办理。

 

来源:京郊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