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泡”百回不厌倦
 

    “牡丹绝色三春暖,不是梅花处士妻。”每入书店,囊中羞涩时心里就这么嘀咕一句。书生纵有百好,没有金屋,如何藏娇?与其望书兴叹,不如一睹芳颜。我泡书店的生涯,就这样开始了。

    泡书店与泡茶馆泡舞厅不同。后者堂而皇之,前者有几分羞涩,几分赖皮。但书的诱惑,总是抵挡不住,脸皮一厚就蹩进书店,发现店里或站或蹲入迷者,大抵与我同类。我所在工业区的书店开张后,,我泡在里面享受“免费大餐”好几次。后来实在不好意思去了。一来自觉惭愧,二来怕服务人员识破我:这是个光看不买的角色。

    一天与朋友闲聊,他说:“我天天中午去书店看书,从不间断,也不怕别人说难听的。”“你脸皮真厚!”我感叹。“那有什么,店主巴不得人多呢。你不偷不抢,还给书店营造了氛围。”这番话解开了我的心结。从此,我坦然看书。去书店,瞅准了,一气读下去,一本厚书就被我粗粗啃完了。每翻到最后一页,我都有一种成就感。闻着满架书香,不由得心满意足。

    书店泡多了,便读出一点儿门道来。书好但昂贵者,可细细浏览;一般的,用眼扫上几页,算是认识了。有的呢,只翻翻目录,看看作者,权当文化快餐。有的书乍看之下,大为惊艳,一翻,其实不然。所以读书如阅人,不可貌相。若有合胃口有用处的好书,还是该破点钞票买回去。否则总在心里惦念着,不得安宁。

曾有一套十二册的《沈从文全集》,就很让我动情。由于价值不菲,一直狠不下心买。不料有一天,书忽然不见了,是被人买走了,还是被换下了?我站在书架前怅然若失。可不久以后,书又在架上重现。抚摸着发了白的书背,我心里有些凄然,眼眶有点湿润。其实,书也有灵性,特别是好书,像人一样渴求知音,寻求归宿。感谢书店,它无须门票,并且总是慷慨地接纳读者。轻轻地抽出一本书,再轻轻地放回去,有万种思绪,一齐涌上心头。

 

来源:京郊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