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数据统计,儿童溺亡在儿童意外伤害死亡事故中,占首位;而在儿童溺亡事故中,发生于城市地区的占17%,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占83%,农村地区儿童溺亡数量是城市地区的近5倍。结合其他伤害案例,法官向读者发出——
本周六,本市中小学生就将迎来暑假。
记者走访本市法院了解到,每到暑假,孩子受意外伤害的事故往往多发,且郊区发案率高于城区,特别是儿童溺亡案件发生在郊区农村的远高于城里。为此,本报记者请审理相关案件的法官整理了农村孩子部分暑假曾遇到的安全案例,举案说法并提出建议,希望京郊农家娃都能平安地度过一个快乐的暑假。
夏日戏水
莫去野河野沟
暑假即将到来,京城陷入连续桑拿天,不少孩子早已盼着暑假时能尽情地戏水纳凉。但危险往往就隐藏在其中。前不久,房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儿童溺亡案,12岁的小全和小康在房山区顾册村玩耍时,不幸溺亡在村里农业蓄水池内。而就在这件案子开庭前不久,同样是在房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3名幼童溺亡村内污水坑的案件。
小康和小全不幸溺亡的事故发生于今年5月2日。小康的父母常先生夫妇和小全的父母霍先生夫妇是朋友。当天,常先生夫妇带着儿子,到位于房山区的霍先生家做客。吃完午饭,小全和小康出去玩。俩人临走前,霍先生想到村里来往的车辆多,特别叮嘱两个孩子,玩耍时一定要留意来往车辆。这一去,两个孩子就再也没有回来。当天下午3时,霍先生给儿子打电话,电话不通,他出门寻找,结果在顾册村西的蓄水池内发现了小全。小全经抢救无效死亡;打捞队在蓄水池底找到了小康的遗体。
与这件案子类似的是,在3名幼童溺亡的案子中,3个孩子结伴到家门前的玉米地玩耍,而孩子的父母当时忙于做活儿,就“一错眼”的工夫,3个孩子不见了。孩子的父母急忙寻找,在村边污水坑内,发现了已经溺亡的3个孩子。
孩子们放暑假了,自由活动的时间长了。而父母忙于工作,农村老家的祖父母往往精力有限,没法时刻跟着外出游玩的孩子。相比城里,京郊农村地区的野河沟、各种坑塘等更常见,孩子们贪图凉快,到这些地方游泳、戏水的可能性也更大,因此,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也越大。
据相关数据统计,儿童溺亡在儿童意外伤害死亡事故中,占首位;而在儿童溺亡事故中,发生于城市地区的占17%,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占83%,农村地区儿童溺亡数量是城市地区的近5倍。
对此,法官提醒家长,在暑假来临前,一定要对孩子做好戏水安全教育,严防孩子私自下水。如果发现孩子确有游泳爱好,家长最好给孩子购置合格的游泳圈等设备,陪护孩子到正规游泳场所戏水。这些地方有专人负责管理,一旦发生危险情况,救生员能够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大大降低游泳危险系数。
亲近动物
看门狗别乱逗
放暑假了,随父母进城的孩子们回到久别的农村老家。农家院内的大狗令不少孩子感兴趣,一些孩子喜欢凑在看门护院的大狗前逗弄。部分家长认为,狗认得主人,自家看门的大狗虽然凶,但不会咬伤自家的小主人。然而,法官提醒这些家长,天气炎热,狗的耐性也往往会降低,加之不少孩子平时并不在农村老家居住,老家看门的大狗可能认不出自己的小主人;如果孩子上前逗弄大狗,可能会被大狗咬伤。如果孩子去逗弄邻居家的大狗,遇到危险的可能性更会大增。
近年来,市二中院少年庭共审理饲养犬只致未成年人伤害案件10余件,致伤未成年人10余人,共造成各类经济损失达30余万元。从这些案件情况看,京郊地区是狗咬伤人案件的多发地,被咬伤的孩子大多是能够自主活动但又缺乏危险认知力及躲避能力的2至10周岁的孩子。
去年暑假期间,9岁的小高跟着妈妈回到延庆县农村。在到村里一户朋友家做客时,朋友的女儿带小高到邻居王某家玩。王某家养了一只大狗用来看门,大狗平时被拴在笼子里,笼子上留有一个洞口,用来让大狗饮水、进食。平时跟着妈妈住在城里,很少见到大狗,乍一见大狗,小高兴奋地上前逗弄。可没想到,大狗从洞中蹿出,将小高的左胳膊、左腹部及左臀部咬伤,小高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并遵照医嘱先后注射了五次狂犬疫苗。事后,小高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延庆县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赔偿小高1800余元。
法官提醒孩子,农村饲养的看家狗一般体型较大、较为凶猛,即使再喜欢也不要随意逗弄;遇到未拴养的狗,要及时躲避或绕行。一旦孩子遇到意外伤害事故,家长要及时保存音、视频等证据,并留下现场目击者联系方式,以便相关部门查证;对于无法通过现场协商解决的,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由公安机关出面解决;要为孩子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留存相关凭证,作为诉讼维权的证据。
多彩假期
活动安全第一
暑假期间,各种夏令营纷纷开营。近年来,随着京郊地区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在远郊区县内举办的各类夏令营日渐增多,不少夏令营将招募营员的目光从城里转向郊区。京郊农村地区的家长们也乐于让孩子多参加夏令营活动,在娱乐的同时,开阔眼界。然而,法官提醒家长,在给孩子报名参加夏令营前,一定要认真确认该夏令营举办的活动内容、活动的安全性及其是否适合自己的孩子参加,最好为孩子购置一份意外保险。
前年暑假,初中生小张参加了一个夏令营活动,开营前,小张的家长和夏令营的主办方签署了一份授权书,授权带队老师安排孩子在夏令营活动期间的各项活动。结果,小张在夏令营举办的一次外出活动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双踝骨骨折、头部外伤。事后,小张将组织该夏令营活动的教育机构告上法庭。经过法院调解,该夏令营的组织者赔偿小张10万元。
法官提醒家长,在给孩子报名参加夏令营前,一定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不要跟风报团;如果自家的孩子平时比较调皮,最好为其选择户外活动相对较少的夏令营;在夏令营开营前,教育孩子一定要注意安全,特别是要提醒自家的孩子,在参加户外活动时,一定要与其他营员小朋友一起活动,切忌单独一人脱团游玩。
来源:京郊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