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婴幼用品 有些问题要当心
 

    眼下,京郊大批“80后”进入生育高峰,加之“单独二胎”政策落地,又催生了不少宝宝加入到新生代父母的家庭里。较比老一辈人,不少年轻父母更加关注婴幼儿用品的安全问题。“六一”儿童节前夕,记者走访了京郊区县法院及工商部门,了解涉及婴幼儿用品的相关案例,结合当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提醒年轻父母及准父母们——

    网购婴幼儿用品

    须核对实物

    不少京郊的年轻父母平时忙于工作,很少有时间去逛商场。随着网购兴起,网上婴幼儿用品商店也层出不穷,这些年轻的父母或准父母,选择了自己习惯的网购方式,来为宝宝选购婴幼儿用品。法官提醒年轻父母,在网购婴幼儿用品时,要更加注意核对网页上的介绍信息和照片,并了解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性、行业性安全标准;在接收到快递件时,最好当场核对实物。

    王女士去年生了个宝宝,她听说从婴儿期开始教宝宝游泳,不仅更容易让宝宝掌握游泳技能,还能锻炼宝宝的平衡能力,有益于宝宝的健康发育。今年夏天到来,王女士在网上选购了一款婴幼儿专用游泳圈,打算利用家里的浴缸教宝宝游泳。可当她把游泳圈充满气,放进水里后却发现,这游泳圈居然漏气。“幸好我留了个心眼儿,先把游泳圈充满气试了一下,不然,要是给宝宝套上这样的游泳圈,那后果我简直不敢想。”王女士后怕地说。她仔细查看了这个游泳圈发现,这标着“婴幼儿专用”字样的游泳圈竟是“三无”产品,上面既没有标注厂名、厂址,也没有3C标志。王女士赶紧上网联系卖家,可这家网店已关门。王女士十分气愤,向工商部门举报了这家网店,但王女士没有卖家的其它联系方式,工商部门只能联系网店所在的网上交易平台,查找卖家信息。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年轻父母,网购婴幼儿用品时,在关注商品的品牌、样式的同时,更要注重其在安全与健康方面的介绍,具体包括:注意其是否具有3C认证,目前,我国已对童车、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六类玩具产品实施3C强制性产品认证;同时,还要注意卖家展示的商品照片上,是否标有生产厂家、厂址等必要信息,注意产品的主要材质、成分以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如果照片上的商品没有上述标识,父母们最好不要购买。当卖家将商品快递过来后,父母要仔细阅读商品上的警示说明、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特别是对婴儿推车、婴儿提篮、婴幼儿玩具等,要检查上面的零部件是否容易脱落、是否有尖锐部分,确认其标明的适用年龄与宝宝的年龄是否相符。

    二手婴幼儿用品

    最好当面交易

    在人生长的各个阶段,宝宝的成长变化最为迅速,不同年龄段用品使用时长都比较短,对于婴儿摇床、婴幼儿学步车等非消耗型的婴幼儿用品动辄成百上千元,父母不得不买,可用不了多久就要闲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浪费。不少年轻父母推崇起二手婴幼儿产品,二手婴幼儿用品交易由此火爆起来,但其中也埋藏着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等隐患。

    今年初,新“升任”妈妈的周女士在一家著名的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上,购买了一只婴儿提篮。“本来,我看卖家在商品介绍里说,‘这只婴儿提篮八九成新,适合一到八个月的宝宝用,妈妈下楼买菜可以把宝宝放在提篮里带着走,很好用’,而且配的照片也显示这只提篮挺新的,觉得很不错才买,没想到,拿到手后才发现,篮子上还沾有奶渍等,根本没有卖家形容的那么好。”周女士说,她仔细查看了婴儿提篮的包装盒,没有找到产品合格书等,提篮上也没有商标,她不敢给宝宝用。事后,她到这家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上,找卖家理论,可卖家却称,商标是在使用时怕伤到宝宝,所以给剪了;产品合格书不小心丢了;而且卖家还称,婴儿提篮是被用过的,周女士非要要求“二手货”也像新货一样新,是“吹毛求疵”。

    房山区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二手商品交易的明确规范,同时二手交易平台的免责说明,一般都表示任何通过网页得到的资讯、产品及服务均系用户自行发布,网站对其合法性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使得消费者不得不担负相应的风险。

    法官提醒京郊的年轻爸爸妈妈,对于二手婴幼儿用品交易,最好在熟人或者同城之间进行,线上约好,线下当面交易,确认质量、新旧程度、卫生程度与卖家描述的基本一致后再交易;同时,注意索要原始的、有效的购物凭证、发票及保修卡等。

    洋婴幼儿食药品

    尽量别网购

    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曝光后,不少消费者基于对国内母婴产品安全性的担忧,将目光投向了海外。随着城乡一体化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京郊年轻父母在城里工作,他们也和城里的年轻人一样,习惯通过网络代购,购买“洋婴幼儿奶粉”乃至“洋婴幼儿药品”等。

    然而,购买海外的婴幼儿食品、药品,在安全上就一定有保障吗?房山区法院法官告诉记者,就目前情况来看,现状并不能让家长们放心。他们经过对近年来的相关案例梳理分析发现,很多通过海淘、代购来的婴幼儿食品、药品,其实是卖家收集了欧洲的过期食品、临期食品,或是没有经过我国相关部门检测的药品,运回国后,修改了保质期等信息,卖给消费者;而且,这些商品上没有中文说明,如果产品含有宝宝过敏的某种成分,而年轻的父母看不懂这一产品信息,也可能会对宝宝的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本月中旬,房山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销售假药案。案件中的被告人夏某在网上开店,号称“母婴全球购”,销售洋婴儿玩具、洋婴幼儿护肤品和洋幼儿药品;但其既无药品经营资质,又没有药品进口手续,其销售的药品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均为假药。

    20125月,夏某在网上注册了一家名叫“××母婴全球购”的网店,店里主要销售洋婴儿玩具、洋婴幼儿护肤用品和国外进口的幼儿感冒药等。据夏某交代,这些药品都是她在美国和德国的综合购物网站上购买的,她收到货品后,再放在自己的网店出售,从中赚取差价。

    直至201310月,夏某在没有药品经营资质,也没有在相关部门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共销售了德国和美国产的幼儿药品161盒。20131024日,市药监局房山分局和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在其住处将其查获归案时,她家里还有大量进口的幼儿药品。最终,夏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虽然夏某为她销售假药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但用了她的网店销售的药品的宝宝们的健康,令人担忧。”法官说,年轻父母在选购海外婴幼儿用品,特别是婴幼儿食品时,一定要到有资质且信誉度高的网站购买;在网购前,了解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查看商家是否能提供商品的相关检验报告、产品质量报告书等,同时注意索取和保留相关凭证,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及时维权。

京郊日报记者高珊珊 通讯员王然

 

来源:京郊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