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郊日报讯(记者刘菲菲) 2月2日是第17个世界湿地日,主题为“湿地和水资源管理”。记者从市园林绿化局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北京湿地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届时如果擅自在湿地内采挖野生植物或捡拾鸟蛋,最高将罚款5000元。
据了解,湿地通常指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湿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带,是不少野生动植物的栖息之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据中国林科院湿地研究所专家介绍,人口膨胀、城镇化的快速扩张及各种工业污染使北京的湿地面积不断减少,目前北京区域内湿地已减至4.8万多公顷,仅占北京土地面积的2.9%,比新中国成立初期降低了近12%。
为进一步加强立法保护北京湿地,从今年5月1日起,《北京湿地保护条例》开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了每年9月的第3个星期日为“北京湿地日”,规定采集泥炭、采挖野生植物、捡拾鸟蛋等行为将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如果出现抓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繁殖区和栖息地、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废弃物或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等行为,将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京郊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