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郊日报讯(通讯员吴熙)4月16日,笔者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北京市启动施工现场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备专项执法行动,凡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的,都将接受相应处罚;蓄意破坏监控设备的,将被责令停工整改。
此次行动中,市城管部门将对全市范围内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及地铁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并对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将被责令停工整顿。同时,城管执法部门将严查已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使用情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存在蓄意破坏设备或干扰视频监控系统正常使用等行为的,将被移送所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处理,并责令停工整改,视频监控系统恢复运行后方可正常施工;情节严重的,将由市住建委对责任主体依法予以记分处理、暂停招投标资格。
按规定,北京市施工现场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施且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土石方工程及地铁工程施工现场;位于中心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郊区县城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市、区(县)住建委有其它规定的在施、新开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
来源:京郊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