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首接责任制
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不得相互推诿
■精简办证材料
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于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再生育证限时办
户籍所在地在为群众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时,要遵守法定要求和时限,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因特殊情况在法定时限内确实无法办结的,要及时将理由告知申请人。记者获悉,目前北京市正在制定相关落实意见,将简化并调整部分办证程序。目前,调整意见稿正在内部意见征集阶段,预计近期即将正式出台
来源:北京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