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重要湿地保护体系初步形成
  

据新华社南昌1116(记者 李美娟)今年是我国加入《国际湿地公约》20周年。20年间,我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发展迅速,成绩斐然,初步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国大部分重要湿地的保护体系,约50%的自然湿地和大批濒危、重点保护物种得到较为有效的保护。

  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马广仁在此间召开的“2012年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是维护气候安全、粮食安全和生物安全的重要保障。我国湿地类型众多,生物多样性丰富,单块面积大于100公顷的湿地总面积为3848万公顷,居世界第四位、亚洲第一位。

  马广仁说,我国1991年加入国际湿地公约,虽然加入时间较晚,但在湿地保护上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从鄱阳湖、洞庭湖等6块湿地首批加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至今,我国国际重要湿地已经发展到41处,共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550多处、国家湿地公园213处,已初步形成广覆盖重要湿地的保护网络体系。

  “长江湿地保护网络是我国湿地保护的一项创新性工作和显著成就。在此间于候鸟天堂鄱阳湖畔召开的“2012年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上,长江湿地保护网络成员单位由143个迅速增至175个,并共同发表了《鄱湖宣言》。

  “长江湿地保护网络由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及长江流域的12个省份湿地主管部门共同成立的。成立6年来,网络通过包括一年一度的年会等在内的各种形式开展和推动长江流域湿地保护工作。网络年会从2007年的上海崇明启动,历经江苏溱湖、安徽安庆、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再到今年的江西鄱阳,分别发表了《崇明倡议》、《溱湖宣言》、《安庆宣言》到《武汉宣言》和《长沙宣言》、《鄱湖宣言》。

  《鄱湖宣言》说,长江流域几乎涵盖了我国所有的湿地类型,从冰川到大海,绵延6300多公里,覆盖12(市、区)140多块湿地,6年来,依托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平台,一个政府间与非政府组织、企业和公众参与的社会化管理模式己初见成效。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