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景山区法院召开机关党委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法院党委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市、区及市高院的精神,把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完成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在工作中各庭室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要注重“五个善用”,访民情、解民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圆满完成年底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善用望远镜。法院党委书记张颖楷指出:十八大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通过每一名党员干部体现出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就要从大局上看问题,每一名党员干部要把深入基层、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实抓好。领导干部要在具体工作中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通过具体的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二是善用透视镜。发现问题要靠水平,剖析问题要靠智慧,解决问题要靠能力。学习十八大精神,要体现在行动中、落实在实践上。只有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才能找准问题,对症下药。法院党委要求各庭室领导干部要动起来,要走出去,深入企业、社区、街道,了解群众疾苦、了解群众需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是善用显微镜。作为业务庭室领导干部,不抓落实是失职,抓不好落实是不称职。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必须要坚持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于细微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法院党委要求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找问题,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对准人民群众不满意、不理解的问题,找原因,研对策,努力化解民怨,为民解忧。
四是善用广角镜。法院党委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开阔视野,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各方声音,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尤其是业务庭室的领导干部要多看院内信息简报、高院政工简报和法院信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横向交流,及时了解兄弟单位工作动态和近期工作重点,做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有目标、有比较,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刘洋)
来源: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