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农村党员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主题学习培训的通知
 

 

 

中 共 北 京 市 委 组 织 部

 

 

 

 

关于在全市农村党员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主题学习培训的通知

 

各涉农区(县)委组织部:

最近,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学习收看电视系列片<践行群众路线的好榜样>等事项的通知》(群办发[2014]8号)。为配合教育实践活动,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农村党员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主题学习培训有关事项的函》(党教函字[2014]11号)。按照中组部要求,要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和共产党员网在农村党员中开展主题学习培训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习培训内容

中组部党员教育中心(全国远程办)制作了《农村党员党的群众路线主题学习培训课程安排表》,在全国远程教育专用频道安排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群众路线”、“农村改革”和“典型示范”4个专题的学习内容。同时,将学习课件全部上挂共产党员网。北京长城网也将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里集中转载相关学习内容,供农村党员随时点播学习。

二、学习培训时间

计划从4月中旬开始,用3个月时间,在全国远程教育专用频道和北京长城网全国直播频道周一至周五15:0017:00播出。为了方便安排学习收看,学习课件分6次播出,每次在同一时间段重复播出两周。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涉农区(县)党委组织部远程教育机构要高度重视这次主题学习培训,及时向部务会和分管领导报告,主动与本区(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衔接沟通,结合实际对本地区主题学习培训工作做出总体安排。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适时组织镇(乡)主要领导围绕主题学习培训进站点、讲党课、作辅导,切实提高学习培训实效。

2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市委组织部将通过适当方式对学习培训进行抽查。各区(县)委组织部要通过实地察看、随机抽查、利用信息监控系统实时记录并定期通报终端站点学用情况等形式,加强对这次主题学习培训的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交流讨论、总结经验。要指导乡(镇)村党组织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课程安排进度,组织好农村党员在终端站点集中收看学习和讨论交流。具体收看学习时间和讨论题目,由基层党组织根据本地实际作出安排,做好培训记录。培训结束时,好的经验和做法、学习培训及讨论交流情况书面报市委组织部电教中心(干教中心)。

   

附件:《农村党员党的群众路线主题学习培训课程安排表》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