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批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站点申报审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委组织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2〕20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14〕35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的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服务党员群众,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第二批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站点申报审定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基层服务型教育站点“建、管、学、用”的新方法、新途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培育一批管理科学规范、服务功能好、示范作用强的终端站点,进一步提升全市基层站点建设和管理整体水平。 

二、范围及标准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站点申报审定面向全市所有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已确定为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站点的不列入此次申报审定范围。

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站点的主要标准是:

(一)硬件环境好。站点场所设施齐全,设备完好,能够较好地满足学习需求,有学习内容预告板、有规范的标志牌,并做到防尘、防雨、防盗、防潮、防火、防雷。场地周围整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二)教学资源好。充分利用共产党员网、北京长城网等网上教学资源开展教育,通过制作、购买、借阅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发线下教学资源。根据基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和党员群众学习培训需求,及时更新学习资料。

(三)管理使用好。配备1至2名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运行维护经费有保障。站点管理制度健全,档案文件完备详细,教学计划落实到位。开展经常性教育,站点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48学时。

(四)深化创新好。紧贴形势任务和基层实际需要,利用微信、易信、手机报等载体主动创新教育形式,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积极创新播放收看手段,通过采取完善学用制度、设定必学课程等办法主动创新教学组织管理。

(五)学用效果好。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党员干部需要开展学习活动,及时提供适用教学资源和信息服务,有效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及业务工作开展,党员群众满意,学用效果显著。

三、方法步骤

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站点申报审定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自查、推荐、审定的形式开展。具体步骤为:

(一)基层自查阶段(10月中旬-10月下旬)。各乡镇(街道)党委按照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基层站点对照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站点主要标准开展自查。各乡镇(街道)党委根据自查情况,将符合标准的优秀站点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 

(二)遴选申报阶段(10月下旬-11月上旬)。各区县组织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党委推荐上来的优秀站点进行审核,按照不超过本区县站点总数1.5%的比例,遴选出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站点候选站点,并于2015年11月9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

(三)抽查审定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市委组织部根据情况对候选站点进行抽查,组织专家组对候选站点进行集中审定,确定通过初审的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站点名单。

(四)统一公示阶段(11月下旬)。将通过初审的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站点名单,在北京长城网进行公示,接 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站点。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站点申报审定,是提高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水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县组织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好基层自查、遴选推荐等有关工作。

(二)注重质量,严格把关。各区县组织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程序标准,严把候选站点的质量关,切实把管理规范、教学活动组织好、典型示范作用强的优秀站点选出来。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三)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区县组织部门要以示范站点申报审定为契机,通过网络宣传、观摩学习、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典型站点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市委组织部将利用北京组工网、北京长城网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并选择部分优秀站点经验汇编成册。

联系人:杜增辉、史君

联系电话:6452219064522204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