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郊不少农民手头有了钱,第一件要办的大事,依然是翻建自家老房。谁家的房子更新、更气派,在农村来看,是件很有面子的事。可日前密云县穆家峪镇农民王家哥儿仨,却因翻建老房,打起了析产官司。老房翻建后,是该按老房“老黄历”计算房产所有权,还是应该谁翻建、谁收益,眼下已成为不少农村分家析产案中争议的焦点。
日前,密云县法院巨各庄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房屋析产案,王家哥儿仨,老大坐上了原告席,两个弟弟坐上了被告席。哥儿仨的父母分别于2000年、2007年去世,老两口生前在村里盖了5间北房。1977年8月18日,在老两口的主持下,签订了分家单,5间房中东边2间归老两口所有,老大分得西数第1间和院内14棵杨树,西数第2间归老二,西数第3间归老三。
既然早有分家单,为何老大还要把两个弟弟告上法庭?“爹妈去世后,留下两间房应该由我们哥儿仨平分,可老二和老三却私自霸占了。”老大说,他要求法院分割父母在村里遗留下来的两间老房。
对于大哥的要求,两个弟弟并不认同。“当年我翻盖老房时,大哥都知道,他也没说什么,就是默认了。”老三说,既然大哥没有在翻盖老房时提出异议,旧房的物权已经灭失,大哥也就没有权利“找后账”,且他已经掏钱从父母那里买下了这两间房。但他没能拿出买房协议,而是请来证人,证明他曾经从父母处买房。老大坚持认为,老三翻建房屋时,父母没有去世,翻建的新房还属父母所有,应该按照遗产来继承。
为翻建房继承权打起官司的不只王家兄弟。怀柔区怀柔镇唐自口村的胡家哥儿俩,也为此闹上法庭。胡家原本有3间老房,1978年胡家分家时,哥儿俩各分得一间半。1984年,胡家父亲向村里提出翻建房屋申请,获批后,将3间老房翻建成5间。父亲去世后,胡家大哥认为,自己在翻建中出力多,且翻建时欠下的债也是由其偿还的,所以,翻建的5间房应归自己所有。怀柔区法院、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无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翻建后的房屋权属存在变化,故判决对于翻建后的房屋,仍按照分家单上的协议,由胡家哥儿俩平均享有产权。
主审王家兄弟析产案的法官石宏轩说,翻盖房继承,是近年来农村分家析产的一个难点、焦点。翻建老房时,多由所有子女或某个子女出资,产权依然登记在父母名下,为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建议村民翻建房时,如果由子女出资翻建,父母应当和子女留下书面证明,提前就翻建房如何继承,写好分家协议。
来源:京郊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