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丧失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因客观原因党支部无法形成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时,党支部应及时向上级党委反映。上级党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后,书面通知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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