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受到行政纪律处分,党组织在其预备期满讨论转正问题时,应根据本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区别对待。如果错误严重,已丧失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如果属于一般性错误,行政纪律处分较轻,本人检查认识深刻,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酌情延长预备期;如果错误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本人已改正错误,免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可以按期转正。
留言须知
1.留言发送后需经管理员审核通过才能在页面呈现。
2.留言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3.严禁转发存在安全隐患的链接或文件。
4.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个人行为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法律责任。
5.留言需针对所观看视频或文章内容,不能存在严重不符现象。
6.留言应符合汉字用语规范,字数不超过200字。
7.相同留言请勿重复多次发送。
8.本网站有权对发表的留言或评论进行变更、转发或删除。
9.一旦发表留言、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