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外出后,应怎样主动与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联系?

党员外出后,应按照就近、方便和有利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原则,主动与所到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联系,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或出示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后,不能以任何借口隐瞒自己的党员身份,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若就业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党员可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联系,也可以与就业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或商会、行业协会等单位党组织联系。

如与就业地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联系遇到困难时,可与当地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