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内,党员之间有分工和职务的不同,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有党员都是党的普通一员,都要履行党员的义务,也享受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党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同志关系。
发布日期:2019-08-28 来源:共产党员网
党章第四条规定党员享有八项权利。这些权利都是围绕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促进党的事业而提出来的。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权利。
发布日期:2019-08-21 来源:共产党员网
党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这一规定为违纪党员的处分提供了基本尺度。
发布日期:2019-08-14 来源:共产党员网
党章第三条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各项义务之间相互关联,具有严密的逻辑性。自觉履行八项义务,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是每个党员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
发布日期:2019-08-14 来源:共产党员网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为严明党的纪律,遵守、执行、维护党的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
发布日期:2019-08-07 来源:共产党员网
党章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对党的纪律处分的程序和要求作了明确规定。实施党的纪律处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严肃工作,这些规定规范了党的纪律处分的操作程序,为党的纪律处分准确合理实施提供了制度保证。
发布日期:2019-08-07 来源:共产党员网
党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四项:(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査委员会的报告;(3)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7-31 来源:共产党员网
根据党章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候补委员组成,名额由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委员出缺的,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有空缺的可以召开党代表...
发布日期:2019-07-31 来源:共产党员网
党章第二十八条指出:“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这对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
发布日期:2019-07-24 来源:共产党员网
十八大党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有八项基本任务,这些基本任务都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体现了党的基层组织不是一般的社会组织,而是政治组织,政治属性是其根本属性,政治功能是其基本功能。这八项基本任务可以...
发布日期:2019-07-24 来源:共产党员网
党章第五章对党的基层组织作出专门规定,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作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的重要性。
发布日期:2019-07-17 来源:共产党员网